2014年迪拜将实行租房涨幅新规
2013年12月21日,迪拜酋长颁布2013第43号酋长令,明确房产续租的涨价上限。酋长令规定了0~20%的续租涨幅,其依据是租金价格低于市场均价的幅度。市场均价将根据迪拜房地产管理署的“租金指数”制定。新规定适用于迪拜所有区域包括开发区、自由区内的私用、公用、商业和工业用途的出租房产,适用于所有私人和政府拥有的出租房产。酋长令于公布之日起生效。
酋长令的具体内容包括,现房租价格低于市场均价1-10%的,房租不得上涨;低于市场均价11-20%的,房租最高上涨5%。而如果房租价格低于市场均价的40%或以上,租金最高涨幅可达到20%。
12月22日迪拜房地产管理署宣布,按照酋长令要求,该署将于2014年1月发布新的“租金指数”。该指数于2011年开始启用,每年更新3次,其目的是为租房双方提供解决租金争议的依据。
此前,迪拜政府于2008年规定,房产起租两年内续租价格不得超过5%,但未规定两年后租金涨幅。在实际操作中,续租价格的涨幅普遍不超过5%。当租房双方出现争议时,迪拜房租委员会按照租金低于市场价值的幅度,对租金涨幅做出判定,但类似争议往往会出现不同的判定结果。
[责任编辑:刁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