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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D打印挑战知识产权(4)

经济参考报2013年08月27日09:17分类:其他国家

核心提示:3D打印当前还只是适用于塑料、树脂、木材、金属等少数领域,还没有办法做到批量生产,但可以肯定,这些技术瓶颈在未来不远的日子里都将被打破。而且,3D打印其实已经开始挑战知识产权制度了。

“合理使用”会不会让商家破产

在讨论3D打印与知识产权侵权问题时,还必须关注到“合理使用”的问题。在知识产权制度中,对于那种仅仅为了个人使用而少量复制的行为,会被认定为合理使用,从而被排除出侵权范围。

如果用户只是通过3D打印个人消费品,而并未进行商业性使用,其行为又是否构成侵权呢?根据现有知识产权法律规定,这种行为大都会被认定为“合理使用”,而不属于侵权。

如果是这样的话,我们可以设想:未来社会,很少有人会去花费高额价格去购买知名商品,恰恰相反,人们更愿意花费低廉的成本购买原材料,在家里打印所需产品。众多消费者如此“合理使用”的结果,显然是逼迫商家破产。无疑,3D打印对现有的合理使用制度也提出了挑战。

在传统技术条件下,用户个人生产商品的成本较高,因此那种基于“研究、欣赏或个人使用”的目的生产产品的规模极为有限,它在根本上并不会妨碍经营者的利益,所以其行为被认定为合理使用并无问题。然而在3D打印条件下,生产成本被极大降低,这使“合理使用”将从根本上妨碍或者动摇经营者利益。届时,势必还会涉及到“合理使用”条款的修改,一番公众与专利权人的较量不可避免。

即便是现在,采用技术手段防止“合理使用”对经营者利益造成损害,已被提上议事日程。美国专利与商标局近日推出了一个针对3D打印版权保护的“生产控制系统”。在该系统的管理下,任何与3D打印有关的设备在执行打印任务之前,都要将待打印的模型与系统数据库中的数据进行比对。如果出现大比例的匹配,对应的3D打印任务就不能够进行。无论是美国《数字千禧版权法》,还是我国的《著作权法》,都支持通过技术保护措施来保护著作权,而那种破坏技术保护措施的行为被视为违法行为。

打印机、原材料都是自己的但打印仍需付费

最后需要指出,3D打印,名为“打印”,实为生产。无论立法上如何界定3D打印,有一点可以肯定,让人们的生活更加便捷,不仅是技术,同样是法律的任务。今天,人们深感电子商务的便利,可以足不出户便购买东西;明天,人们又会深感电子商务的不足,开始缺乏等待物流送货的耐心。人们对于物品的需求将会转向“立刻”、“现在”、“马上”,而3D打印将完全迎合人们的需求,人类社会终将迎来“足不出户,随意打印”的时代。

尽管打印机是自己的,原材料也是自己的,但打印仍需付费,用户真正购买的他人的创意与设计,在这样一个时代,将成为人类社会最重要的商品!

(作者杨延超,为中国社科院知识产权中心副研究员)

[责任编辑:王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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