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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之老挝投资法律规则与实践(下)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5年08月20日15:58分类:亚太其他

核心提示:中国的“一带一路”倡议将有助于老挝实现从“陆锁国”转为“陆联国”战略,对老挝经济社会发展意义重大。

3.关于劳动就业的规定

 1)劳动法的核心内容

老挝国会于2006年12月通过《劳动法》(修改稿),有关工时、加班、工休、年休、解聘、工资或工薪及加班费、社保待遇等内容简介如下:

工时

普通工作,每周6天,每天不超过8小时,或者一个星期不超过48小时;特殊工作,如辐射性或疾病传染性工作、接触有毒烟雾或气味和危险化学物品的工作、在地下或隧道或水底下或天上的工作、冷热不正常的场所工作、振动性作业等每天不能超过6小时或每周不超过36小时。

加班

用工者在征得工会或劳工代表及本人同意后可以要求工人加班,加班时间每月不超过45小时或每天不超过3小时,非紧急情况下(如灾害或者对劳动单位造成巨大损失等)则禁止连续加班。

工休

劳动者有权每周休息1天,时间可协商确定;法定休息日休息;劳动者在出具医院证明情况下有权申请病假,但每年不得超过30天,病假期间有权获得正常工资;按天数、时数或承包量计算者,必须做满90天后才能按个人投保情况获得劳动报酬。

年休

工作满1年及以上者,可以申请休15天年假;从事重体力劳动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者可以申请休18天年假,休假期间获得正常工资。年假时间不能将每周休息日、法定休息日计算在内。

解聘

雇佣双方需解除劳动合同时,体力劳动者需提前至少30天、专业技术劳动者需提前15天向对方告知。有规定期限的劳动合同须在期限结束前至少35天告知对方,需继续合作者,合同双方需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按工作量规定的劳动合同须在工作完成后才终止,如果受雇期间死亡,雇佣者须按实际完成工作量给受雇者支付工资及其他相关补助。

工资或工薪

老挝政府按不同工作种类制定不同的最低工资标准。加班费分两种情况,正常工作日加班者,白天以日常工资150%计算,晚上以200%计算;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加班者,白天以日常工资250%计算,晚上以300%计算;晚上(22:00-次日5:00)轮值班补贴日常工资的15%。

社保待遇

任何劳动单位必须参加强制性社会保险。

2)外国人在当地工作的规定

老挝劳动社会福利部于1999年3月颁布实施《外籍劳工引进和使用管理决定》。该决定规定进入老挝务工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具有一定技能;需要引进外籍劳工单位和个人必须向老挝劳动社会福利部劳务司递交引进申请并注明所需数量、专业、时间等内容;获得批准后,用工单位须持相关材料到劳务司进行劳工登记(材料含:登记申请、引进批准书、护照、健康证、学历证或技能证明、简历、劳动合同、2张相片);外籍劳工入老工作的期限为半年或一年。需要延期者须办理延期手续(需递交的材料有:延期申请、用工者评价及推荐信、工作证、完税证明等)。

另外,按老挝《外国投资促进管理法》规定,外国投资者使用外籍劳工,长期工作者、体力劳动者不能超过本企业劳工总人数的10%,脑力劳动者不能超过20%;临时工作者根据相关部门批准确定。

2010年老挝社会福利劳动部工作计划指出,随着老挝社会经济将继续保持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援助项目、矿产、水电、建筑、加工、农业和服务业等产业将新增大量工作岗位。老挝的劳动力市场明显呈现出供小于求。外籍劳务需求方面,近年来老挝劳务市场出现“两增一减”的趋势,即:对高新技术人才、高级经营管理人才、新兴产业和特殊专业技能人才的需求明显在增加;对脏、苦、险行业工种需求增加;对普通工人、简单技工、低层次经营管理人才需求减少。如建筑业中工程规划设计人员、项目管理人员、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等供不应求,需从中日韩等国家输入。普通建筑工人则多数是本地老挝人和越南籍工人。这类工人由于技能和劳动生产效率低下,供给过剩,导致工资待遇不断下降。外国人在当地工作应及时了解相关信息,正确评估赴老挝务工的收益与风险,并根据实际情况对个人的工作及生活适时作出调整与安排。

3)外国人在当地工作的风险

据媒体报道,近年来老挝开设较多赌场,以传销或网上招赌方式诱骗外国公民,并以提供高额赌资、允许签单赊账为诱饵吸引包括中国在内的外国公民参赌。参赌人员一旦欠下赌债,赌场即予扣留并威逼、殴打,迫其告国内亲属偿还赌债。为此,中国政府已多次要求老方关闭邻近中国地区的赌场,并协调国内有关外事、公安部门解救中国部分参赌被扣人员回国。在此提醒中方务工人员遵纪守法,避免此类风险。

4.关于外汇管理的规定

根据老挝外汇管理规定,在老挝注册的外国企业可以在老挝银行开设外汇账户,用于进出口结算。外汇进出老挝需要申报。

携带现金如超过10000美元,需要申报并获得同意方可出入境。在老挝工作的外国人,其合法税后收入可全部转出。

5.关于外资企业参与证券交易的规定

老挝证券市场于2011年1月11日正式开市运营,目前只有老挝外贸银行和老挝大众发电两只股票。在一级市场发行方式上,外贸银行通过澜沧证券竞价发行,向国内投资者发行2,049万股,占总股本15%,申购底价每股5000吉普;大众发电通过外贸银行恭泰证券定价发行2.17亿股,占总股本30%,发行价每股4,300吉普,国外投资者可申购其中的40%。

二级市场上,在老挝注册的外资企业可以参与老证券市场投资,规定每只股票单笔申购上限为总股本的5%,同一个人或机构投资者持股数量不得超过总股本的10%。

6.关于承揽工程的规定

老挝不允许外国自然人在当地承揽工程项目,外国自然人需在老挝注册公司或以外国公司的名义方能在老挝承揽工程。

1)许可制度

按老挝法律规定,外国承包商在老挝承包工程需获得许可。

2)禁止领域

老挝法律没有明确禁止外国承包商在老挝承揽工程项目的领域。

3)招标方式

老挝工程建设除了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援助项目及部分国家投资项目实行严格招标制度外,其他项目一般采用议标形式。

7.关于保护知识产权的规定

1)当地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

老挝政府于1995年颁布实施《商标令》,2008年1月颁布实施《知识产权法》。

《商标令》规定,在老挝的个人或法人可以向老挝科技部提出商标注册申请。商标保护期为10年,可延长10年/次。连续5年不用或者商标注册批准证书过期,则失去效力。

《知识产权法》规定,知识产权包括工业产权、物种和专利3大类。工业产权保护期限一般为10-20年,期间支付费用;物种保护期乔木类为25年、灌木类为15年,期间支付费用;专利保护期为创作者终生及死后50年。

 2)知识产权侵权的相关处罚规定

老挝《知识产权法》规定,违反知识产权保护规章的行为,受法律制裁。

8.关于环境保护的规定

1)环保管理部门

老挝环保管理部门包括自然资源环境部、部派驻处、省/直辖市自然资源环境厅、县、和村委会等5级机构。主要职责有:①制定和实施环保法律法规;②研究、分析和处理项目环保问题;③颁发或没收环保许可证;④指导环评工作;⑤开展环保国际合作等。

2)主要环保法律法规名称

主要环保法律法规有《环境保护法》(1999年4月颁布实施)、《环境保护法实施令》、《水和水资源法》、《水和水资源法实施令》等。

3)环保法律法规基本要点

老挝环保法规定,个人或组织在实施项目中必须负责预防和控制水、土地、空气、垃圾、有毒化学物品、辐射性物品、振动、声音、光线、颜色和气味等污染;禁止随意向沟渠、水源等倾倒、排放超标污水和废水;禁止排放超出空气质量指标的烟雾、气体、气味、有毒性化学品和尘土;生产、进口、使用、运输、储藏和处理有毒化学物品或辐射性物品必须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禁止随意倒放垃圾,必须在扔弃、燃烧、埋藏或销毁前进行划定或区分垃圾倒放区域;禁止进口、运输、移动危险物品通过老挝水源区、境内或领空。

个人或组织违反环保法的,情节较轻者处以教育、罚金;情节重者可按相关民事法律和刑事法律进行处罚。

4)环保评估的相关规定

2010年2月16日老挝对《环境评价条例》进行了修订。此次修订严格了环评程序,进一步完善了公众参与制度。新修订的《环境评价条例》将所有项目分成两大类,一类包括小规模投资项目和对环境与社会影响小的项目,这类只要求IEE;—类是大规模投资的项目,包括复杂的和显著影响环境与社会的项目,要求EIA。

环评机构:自然资源和环境部;

费用:根据项目类型、规模收取,没有统一收费标准,需要双方洽谈;时间:环评报告上交自然资源和环境部环境监察中心后在半年内给予答复,如未通过则需重新评估。

9.关于反对商业贿赂的规定

老挝目前没有反对商业贿赂的法律。

10.关于商务纠纷解决的规定

在老挝投资合作发生纠纷时,可依据订立合同时约定的纠纷解决途径进行解决,可以先行协商,协商不成再提请仲裁或诉讼。解决纠纷既可适用老挝当地法律,也可适用第三国法律。双方一致同意的前提下,也可以提请国际仲裁。

三、投资老挝的其他法律相关注意事项

1.投资环境

老挝的法律、法规基本齐备,但在执行过程中有时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问题,需注意法律风险。老挝社会总体稳定,少有暴力、恐怖事件,但有针对外国投资企业的偷盗、抢劫案件发生,需注意人身、财物安全。老挝人口少、市场小,难以规模化生产制造,大部分物资靠进口,成本相对较高,投资经营中需注意成本调查、核算。老挝基础建设条件欠佳,工业较难配套,物流成本较高,运输时间长,煤炭严重缺乏,水电虽丰富,但电网建设跟不上,全国仍有1/6的村不通电。老挝劳动力不足,且素质和技能有待提升,当地雇员一般不愿加班加点,赶时间、工期的项目执行难度较大。

2.法律环境

近年来随着老挝对外开放力度加大,各种法律都在修改完善之中,需不断关注最新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出台和修订。还需特别注意两点:①在同老挝政府签订投资协议中,老方承诺的优惠政策应有法律作依据,否则在执行中仍可能会出现争议;②老挝计划投资部为老方外商投资的统一受理窗口部门,但在实际运作中仍存在内部程序多、时间长的问题,因此需要有耐心并保持沟通,及时提供补充资料和解答有关问题。

3.优惠政策

老挝政府公布的外商投资优-政策对不同行业、不同地区、不同贡献的企业有不同的标准,要全面、客观了解优惠政策申报条件、时限等,做好科研调查,规避政策风险。进入经济特区、工业园区的投资企业,虽然可享受保税、免税的政策,但企业要自行解决三通一平等基础设施的建设投入,需要统筹评估利弊关系。

4.贸易管理规定

老挝贸易管理中不同商品有不同的管理规定,比如:木材贸易中原木、锯材等禁止出口,只有木材制成品才能出口;矿产品贸易中原矿不能出口,必须半加工品以上才能出口;药材贸易中大黄藤需向老挝政府申请配额后方能出口等等。老方进口商品主要按中国—东盟(10+1)自贸区货物贸易协定执行,即除敏感商品外,其余商品在2015年降为零关税,逐年降低。另外,随对老援助和投资项目进入老挝的产品在实施期内可享受零关税。

5.支付条件

由于中老银行之间没有业务住来,因此在双边贸易中不开信用证、不用定金等支付方式,主要通过现金交易,在现金交易中应注意规避汇率风险和信用风险等。

四、投资老挝的案例分析及投资建议

2007年,中国某工程建设集团赴老挝投资当地的基础设施项目,经多方洽谈,最终选定与当地一家老挝泰国合资公司合作,承揽该合资公司道路建设项目中的五座桥梁的施工建设。合作项目的标的金额为500万美元,工期一年。2007年合同订立后,老泰合资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先行支付中国工程建设集团50万美元,但是2008年工程完工后,却未及时给付剩余的450万美元工程款。中国公司多次催交未果。不久,老泰合资公将此笔建桥债务转向一家泰国公司,经调查,该台股公司经营不善,正濒临倒闭。

本案例中,该中国工程建设集团由于是初次在老挝开展投资,对老挝的结算风险未做深入了解。同时,基于获取投资项目,以为在老挝长远投资做铺垫的意图,中国公司在与老泰合资公司商谈合作事宜时对工程价款的数额和支付条件都作了较大让步。双方在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老泰合资公司在合同订立后应向该中国工程建设集团支付10%的预付款,其余90%的工程款将于工程验收后再予支付。该中国公司在拿到预付款50万美元后,就开始动工建设,并于合同约定时间按时完工,工程验收质量合格。但是老泰合资公司并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将450万美元工程款打入中国公司账户。中国公司就此与老泰合资公司多次交涉,但老泰合资公司都以暂无足额资金为由,请求宽限数月。最后,中国公司通知老泰合资公司若不在一个月内支付剩余货款,将对其提起法律诉讼。于是老泰合资公司将其对中国公司的债务转向一家泰国公司,而这家公司正面临破产危险。虽然中国《合同法》规定,债务人将对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但是老挝《合同法》并无此项规定。所以,老泰合资公司的债务转移行为在未经中国公司同意的情况下即具有法律效力。最终,该泰国公司破产,中国公司只追偿到250万美元,损失近200万美元。

目前我国在老挝的投资项目大多存在规模不大,操作程序不正规的问题,有些甚至未经政府审批就匆忙动工,因此一旦出现纠纷,自身利益往往难以得到有效保护。中国投资者在投资老挝时,主要应当注意以下几点:第一,与老挝方协商,及时结算。第二,全面考察合作伙伴,选择有信誉有实力的公司合作。第三,通过担保等方式保障款项的支付。

五、能够给中国企业提供投资合作咨询的机构

中国驻老挝大使馆经商参处、老挝驻中国大使馆、老挝贸促中心、北京金虎律师事务所(老挝投资与法律服务中心)可以为中国企业老挝投资、开发、贸易等提供投资项目、法务支持、商务谈判、政府资源对接等服务。

[责任编辑:彭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