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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光伏案达成和解 企业缩减欧洲市场成趋势(3)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3年07月29日08:01分类:欧洲

核心提示:经过一个多月的谈判,中欧双方最终就上述产品在欧盟28国的最低售价以及年度配额达成一致。按照程序,上述谈判完成后,欧方将不再从8月6日起启动平均税率为47.6%的反倾销税。

——国际合作避免贸易纠纷

事实上,尽管此次贸易纠纷最终以双方各退一步收场,但经过这一年多的艰苦谈判,面对不可避免甚至很难事先预测和预防的中外贸易冲突,中方采取何种综合措施加以化解,审视和总结中欧光伏谈判的具体举措和谈判策略,对日后中方主动化解更多中外贸易冲突大有裨益。

首先,市场结构需要调整,不可过度依赖单一市场。2010年,我国对欧盟的组件出口量一度达到了国内产量的90%。虽然一些企业短期因此获利,但对行业的长期发展而言却是个极大的危机。除了双反之外,市场过度集中,必将导致竞争加剧,国内企业之间在欧洲市场的价格战也非常激烈,“劣币驱逐良币”导致一些优秀的企业深陷泥潭。

此外,自中国入世以来,在WTO框架下发生的中外贸易冲突逐年增加,未来一段时间此类冲突仍将继续呈增多态势。但从近年的情况看,中外产业融合度越高的产业或行业,一旦发生贸易冲突,越不易撕破脸皮。

虽然欧盟是中国组件的最大出口市场。但一直以来,国内企业的基础原料和部分关键性零部件却从欧盟成员国进口,今年5月24日,当欧盟贸委会就对华光伏反倾销建议案进行投票时,欧洲上千家向中国出口光伏原材料和零部件企业的各自代表,聚集会场之外集体抗议,痛斥欧盟贸委会若一意孤行,将葬送欧洲20余万个工作岗位,双方一损俱损。

此次双反得以“较好的结果”收尾,很大原因上还是双方的相互依赖,今后应该更多的走国际合作路线。

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协会可再生能源专委会秘书长李俊峰表示,这次谈判中,企业、商会、政府都扮演了重要角色。企业抱团上诉,有理有据。商会也积极配合,做了大量的工作,政府分步在北欧、南欧、中欧、西欧开展全方位各有侧重的“经济外交”,为冲突的最终软着陆提供“外交支持”,这也为以后应对国际贸易问题提供了很好的借鉴。

[责任编辑:王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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