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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市场或对华光伏企业“关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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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08网2013年05月14日22:57分类:欧洲

核心提示:据外媒报道,欧盟委员会已同意对中国太阳能电池板征收平均为47%的惩罚性进口关税。业内人士认为,较目前形势看,磋商和解的可能性较低,终裁结果很可能就是外媒所透露的税率。若税率确定为47%的平均水平,则欧洲市场基本对中国“关门”。不过,大多企业对此反应冷静,并且对该消息的真实性持保留意见。

新华08网北京5月14日电(记者丁雅雯 韩莹 廖婷婷)5月15日,欧盟反倾销委员会将对是否对中国光伏产品实施惩罚性关税问题进行讨论并投票表决。

近日,据外媒报道,欧盟委员会已同意对中国太阳能电池板征收平均为47%的惩罚性进口关税。

业内人士认为,较目前形势看,磋商和解的可能性较低,终裁结果很可能就是外媒所透露的税率。若税率确定为47%的平均水平,则欧洲市场基本对中国“关门”。

不过,大多企业对此反应冷静,并且对该消息的真实性持保留意见。

初裁日期逼近欧委会未对传闻做出回应

该消息来源于美国《华尔街日报》获得的一份欧委会文件副本。副本显示,拟被欧盟征收反倾销税的中国光伏企业共有100多家,税率在37%至68%之间,平均税率为47.6%。其中,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为48.6%、江西赛维LDK为55.9%、天合光能公司为51.5%、晶澳太阳能公司为58.7%。

截至目前,该消息未得到欧盟委员会主席巴罗佐和欧盟最高贸易官员古赫特的证实。

2012年9月和11月,欧盟分别启动了对中国光伏产品的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涉及中国企业对欧盟出口金额高达210亿欧元。按照欧盟的司法程序,欧委会对“双反案”的裁决分为初裁和终裁。反倾销案的初裁最后期限是今年6月6日,反补贴案的初裁最后期限是今年8月8日。两案终裁必须在今年12月完成。 

欧委会将于6月6日前在《欧盟官方公报》正式予以公布初裁结果。

依照欧盟法律,初裁结果只具有临时法律效应。若欧盟这一决定6月6日正式实施,其效力是“临时的”,有效期为6个月,因为该案的终裁最后期限是今年12月。在这6个月内,欧盟和中国可以继续磋商,继续寻找和平解决贸易争端的方法。

商务部发言人姚坚9日表示,欧盟是中国第一大贸易伙伴,也是中国最大的进口来源地,中欧双方在光伏产业链上有着紧密的关联与合作。对话磋商是解决太阳能光伏贸易争端的正确选择。

5月15日,由欧盟成员国贸易官员组成的反倾销委员会将在布鲁塞尔开会,对该文件内容进行讨论并投票表决。但投票结果只反映成员国的态度,对欧委会的决定没有约束力。 

[责任编辑:王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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