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初裁我镀锌板和镀铝锌板存在倾销
新华08网北京2月7日电 商务部网站7日公布,2013年2月6日,澳大利亚海关与边境保护署公布对中国镀锌板和镀铝锌板反倾销调查的初裁,初步认定澳国内产业遭受实质性损害,有足够依据支持发布反倾销税公告。
中国涉案企业镀锌板产品被裁定倾销幅度为11.0%-55.3%;镀铝锌板产品被裁定倾销幅度为鞍钢公司小于2%、其他企业4.6%-19.3%。澳海关将以保证金形式对相关涉案企业征收临时反倾销税。(完)
[责任编辑:王婧]
中国金融信息网简介┊联系我们┊留言本┊合作伙伴┊我要链接┊广告招商┊Copyright © 2010 - 2021 cnfi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金融信息网 版权所有 京ICP证120153号 京ICP备19048227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6349-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0120170060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