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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亚峰会及历届焦点议题和成果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2年11月19日16:00分类:其他国家

新华08网北京11月19日电 第七届东亚峰会11月19日至20日在柬埔寨金边召开。东亚峰会是与东盟峰会同期举行的年会,由东盟轮值主席国主办,峰会议题由东亚峰会所有参加国共同审议。

东亚峰会主要有18个参与国,即东盟10国和中国、日本、韩国、印度、澳大利亚、新西兰、俄罗斯和美国8国,因此峰会也被称为"10+8"峰会。

自2005年成立以来,迄今已举行了六届会议,以下是历次东亚峰会的主要议题和成果:

第一届:2005年12月在马来西亚首都吉隆坡举行。与会领导人提出了17项具体领域合作的倡议,签署了《东亚峰会吉隆坡宣言》,讨论通过了关于防控和应对禽流感的宣言,并就加强合作、相互依存、共谋发展达成广泛共识。温家宝总理发表了题为《坚持开放包容 实现互利共赢》的讲话。

第二届:2007年1月在菲律宾中部城市宿务举行。与会各国领导人签署了《东亚能源安全宿务宣言》,提出了东亚地区能源合作的具体目标和措施。会上,温家宝总理发表了题为《合作共赢 携手并进》的讲话,就东亚合作方向提出了三点主张,即东亚合作应是实现地区共同发展与繁荣的合作,是促进国家之间和谐相处的合作,是尊重社会制度和文化多样性、多元化发展的合作。

第三届:2007年11月在新加坡举行。峰会主要议题是气候变化、可持续发展等,与会领导人签署并发表了《气候变化、能源和环境新加坡宣言》。温家宝总理在会上发表了题为《携手合作 共同创造可持续发展的未来》的讲话,着重阐述了中国政府在应对气候变化问题上的五点看法和主张。

第四届:2009年10月在泰国华欣举行。与会领导人讨论了朝鲜半岛去核化等问题上的立场,同意在经济、教育、应对气候变化等方面加强合作,并在会后发表了主席声明。会后,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与东盟各国领导人共同见证了多项合作文件的签署,包括《建立中国-东盟中心谅解备忘录》《中国-东盟知识产权领域合作谅解备忘录》、《中国-东盟关于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谅解备忘录》。

中泰两国总理还共同见证了双方《跨湄公河大桥融资安排协议》的签署。中方同文莱、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共同签署了《中国-东盟东部增长区经济合作框架》。各方还共同发表了《"10+3"粮食安全和生物能源开发合作华欣声明》《东亚峰会灾害管理华欣声明》《东亚峰会关于重建那烂陀大学的联合新闻声明》。

第五届:2010年10月在越南河内举行。峰会就东亚合作进展与发展方向、经济复苏、可持续发展等地区和国际问题展开探讨,与会领导人通过了旨在纪念东亚峰会五周年的《河内宣言》,为下一阶段的发展确立了方向和优先事宜,同意在教育、金融、能源、灾害管理以及预防禽流感5个优先领域加强合作,重申将继续加强对话与合作,同意继续研究建立东亚自由贸易区的可能性。会议决定从2011年起邀请俄美两国加入东亚峰会。

第六届:2011年11月在印度尼西亚巴厘岛举行。会议就共同关心的国际和地区问题,以及加强财金、能源、教育、传染病和灾害管理等五大重点领域的合作进行了讨论,通过了《东亚峰会互惠关系原则宣言》和《东亚峰会关于东盟互联互通的宣言》两个成果文件。其中,互惠关系原则宣言包含基于《联合国宪章》《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以及其他与会国相关法律法规的基本准则和共同原则,作为推动和维护地区和平、稳定与繁荣的行为指南。(完)

[责任编辑:张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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