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中国-南亚东南亚商事法律合作研讨会在昆明举行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8年06月14日09:27分类:亚太其他

中国金融信息网讯 6月13日,第三届中国-南亚东南亚商事法律合作研讨会在昆明举行。全国政协常务委员、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福生,中国贸促会副会长张伟,南亚联盟工商会主席、斯里兰卡工商联合会会长卢旺·埃德里辛格等出席会议并致辞。来自中国和缅甸、印度、老挝、柬埔寨、孟加拉、马来西亚、新加坡、尼泊尔、斯里兰卡、巴基斯坦等十余国家的商事法律专家共计300余人参与了会议。

会议发布了由中国贸促会法律事务部和中国经济信息社共同编著的“一带一路”国别法律研究成果,其中克罗地亚、新加坡、蒙古、缅甸、东帝汶五国的国别研究报告为首次发布。报告旨在为行业和企业提供第一手的商事、投资、外汇、土地、老工、环保、工作签证等法律实用信息,为区域内投资企业“走出去”保驾护航。

南亚联盟工商会前主席苏拉吉·维德亚、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院长刘亚军、缅甸工商会副主席貌貌雷、缅甸法律专家钦钦吴、云南大学法学院书记陈云东、印度律师协会主席普拉桑特·库马尔、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党委书记兼副秘书长李虎、缅甸法律调查研究所副总裁兼高级顾问山伦昂博士、老挝国家工商会副秘书长马才德、云南省贸促会会长刘光溪等专家分别就“一带一路”国际事务争端的预防和解决作了主题发言。

中国贸促会副会长张伟表示,2017年中国与南亚东南亚地区贸易总额为5148亿元,同比增长13.8%,首次突破5千亿美元,双向总额累计近2千亿美元。中国与南亚地区贸易总额1271.81美元,同比增长14.1%,中国与“一带一路”国家进出总额的8.8%。这表明,在全球经济增长不稳定,出现贸易干扰的情况下,中国与南亚东南亚地区仍然是全球经济增长的主要引擎,是区域和国际自由贸易的推动者。

南亚联盟工商会前主席苏拉吉·维德亚认为,我们生活在一个自由贸易与保护主义并行的复杂年代,随着贸易合作的不断深入,越来越多的中小企业暴露在了国际商事法律争端的风险中,急需在中国贸促会和南亚工商联盟的共同领导下,试着建立尊重各国习惯的法治框架。

云南省贸促会会长刘光溪表示,自2016年举办第一届会议以来,中国-南亚东南亚商事法律合作研讨会涉及的区域、范围都在不断深化,主题也更加务实,预防和解决国际商务争端的关键在于各国都以尊重“契约精神”为前提。

会议还为中国贸促会南亚东南亚法律服务中心柬埔寨工作站举行了授牌仪式,并分别由缅甸、老挝、柬埔寨三个国别工作站的站长进行了所在国相关介绍并提供现场咨询。(杨海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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