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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金融稳定机构称保留要求希腊提前还款的权利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5年07月04日08:14分类:希腊

核心提示:欧洲金融稳定机构(EFSF)3日发表声明称,根据该机构与希腊签订的协议,希腊对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违约构成了“违约事件”,欧洲金融稳定机构有权要求希腊提前归还总计约1309亿欧元的贷款。

新华社记者帅蓉

布鲁塞尔(CNFIN.COM / XINHUA08.COM)--欧洲金融稳定机构(EFSF)3日发表声明称,根据该机构与希腊签订的协议,希腊对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违约构成了“违约事件”,欧洲金融稳定机构有权要求希腊提前归还总计约1309亿欧元的贷款。

声明说,欧洲金融稳定机构决定不会要求希腊立刻还款,但保留采取行动的权利。

欧洲金融稳定机构是创建于2010年的临时救助机制,由欧元区成员国提供资金担保,从金融市场进行融资,以帮助欧元区重债国渡过债务危机。

声明还说,希腊违约事件并没有影响欧洲金融稳定机构对其债权持有人的偿付能力,因为投资者相信欧洲金融稳定机构债券受益于“稳健的担保结构”。

欧洲金融稳定机构是希腊最大的债权人,目前它发放给希腊的贷款总额约1309亿欧元。它对希腊的金融救助从2012年2月开始实施,原计划到2014年12月到期,在希腊政府的请求下,救助计划延长半年至2015年6月30日。

欧洲金融稳定机构首席执行官克劳斯·雷格林在声明中表示,“希腊对IMF违约,让我们深感担忧,这表示希腊没有履行其向债权人的承诺,将给希腊经济和希腊人民带来严重后果。”

希腊将于5日就是否接受债权人救助协议进行全民公投,分析人士认为,欧洲金融稳定机构此时发表声明,意在给希腊政府和打算投反对票的希腊民众施加压力。

自2013年7月1日起,作为欧元区永久救助机制的欧洲稳定机制(ESM)取代欧洲金融稳定机构,成为欧元区唯一有责任提供新的金融援助项目的机构,同时欧洲金融稳定机构不再承担任何新的援助项目,一旦受援国还清所有贷款,欧洲金融稳定机构将停止运行。(完)

[责任编辑:陈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