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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官员财产申报如何动真格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3年12月03日15:52分类:欧洲其他

在布鲁塞尔常驻时,笔者特别喜欢看欧盟官员的财产申报表,看看这些平日里“外表光鲜”的“大员们”到底有多少钱?

按照欧盟规定,欧盟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和阁员在任期前必须公布自己的个人情况,主要是财产情况和配偶职业。具体说来有四大项:一是在欧盟机构以外的任职情况,包括过去10年和当前任职;二是金融方面,包含在公司持股和有价证券、债券的持有情况;三是不动产;四是配偶从事职业情况。

让我们看看欧委会主席巴罗佐的“家底”:第一项,欧盟机构外的任职有:几家文化教育基金会当担任荣誉职务,曾在葡萄牙和美国的某某大学当系主任、访问教授;第二项,不持有任何公司股份,不持有任何有价证券或债券;第三项,在里斯本拥有两套公寓房,另外在葡萄牙Valpacos地区与人共同持有地产,在Almada地区共同拥有一套公寓房;第四项,夫人目前没有职业。

申报表的最后有巴罗佐本人的签名,证明“上述情况属实”。上述公示情况并非公示一段时间就了结,而是一直挂在欧盟委员会官方网站上。在每个官员的介绍网页上,都有“declaration of interests”(利益申报)这一栏,公示详情都在里面。如果读者您愿意,现在就可以去查查。

从申报情况看,巴罗佐算不上富豪,比其手下、有“荷兰最有权势的女人”之称的内莉·克鲁斯女士差远了。

克鲁斯女士2004年入阁欧委会,2010年转任欧委会副主席,她的申报表洋洋洒洒长达9页,将其曾在近40家企业、机构担任过的高级职务一一罗列。与其同僚们不同的是,克鲁斯持有一家投资公司100%的股份,价值110万欧元。为此,她的申报表还有一张“附页”,详细说明克鲁斯本人已辞去该公司执行董事长职位,并把股份所有权转给了一家基金会,在欧盟任职期间禁止将凭证兑换回股份。总而言之,她虽然是公司的所有者,但其运营与她无关,不再存在“利益冲突”,且符合荷兰法律。

申报不是走过场,更不能弄虚作假。无事都要生非的欧洲议会议员和无孔不入的媒体会盯着看的,一旦有问题就会闹得满城风雨,官员们甚至会被弹劾或被劝自动离职。

2009年冬,德国巴符州州长君特·奥廷格被推举为欧盟委员会委员,差点就栽倒在申报事项上。由于申报的个别荣誉职务与事实有出入,奥廷格被欧洲议会和媒体揪住“小辫子”,认为“不诚实”,被迫三次修改自己的申报表,出尽洋相。

内有翔实的申报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公开透明,外有公众、监督机构和媒体时刻紧盯,官员的财产被晒在阳光下,官员腐败的概率必然会下降。(完)

[责任编辑:尹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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