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导航
首页 > 国际财经 > 其他国家 > 全球合作打击逃税进入升级版

全球合作打击逃税进入升级版

经济参考报2013年09月27日08:23分类:其他国家

核心提示:目前的根据某成员国要求交换信息将过渡到自动交换纳税人在世界范围内的所有信息,各国将拥有统一的信息交换规则。此外,在涉及国家范围上,将最不发达国家也包括了进来,将在全球范围内建立税收信息自动共享系统,这些变化将进一步遏制大型跨国企业利用“避税天堂”逃税避税。

新华社信息北京9月27日电(经济参考报记者 周武英 综合报道)今年9月初,在俄罗斯圣彼得堡举行的二十国集团(G20)领导人峰会上,各国领导人一致同意在2015年底前开始执行国际税收情报交换新标准——自动交换税收情报,这标志着全球打击逃税行动进入了新阶段。俄罗斯总统普京称其为“一百多年来的最大的一步”。

该协议之所以被认为具有重大意义,是因为一旦执行新的标准,《多边税收征管互助公约》(Multilateral Convention on Mutual Administrative Assistance)框架下的税收信息与征管合作、税收透明化等方面就更进了一步。目前的根据某成员国要求交换信息将过渡到自动交换纳税人在世界范围内的所有信息,各国将拥有统一的信息交换规则。此外,在涉及国家范围上,将最不发达国家也包括了进来,将在全球范围内建立税收信息自动共享系统,这些变化将进一步遏制大型跨国企业利用“避税天堂”逃税避税。

打击跨境逃税已成全球主要国家共识

长期以来,纳税者和税收征管者在减少跨境纳税和实施跨境征税方面进行着不间断的博弈。早在上世纪80年代末,人员、资本、货物和服务跨国流动的加速,纳税人跨国经营的无国界性与税收管理有国界性之间的矛盾造成税收管理信息不对称,给开放经济条件下的税收征管带来严峻挑战。在这一背景下,欧洲委员会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于1988年1月25日在法国斯特拉斯堡共同制定了《多边税收征管互助公约》,以应对以上挑战。该公约于1995年4月1日生效,当时仅向拟定公约的两个组织成员开放。

2008年爆发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之后,国际社会高度重视税收征管协作。上述两大组织的半数成员国在此后五年内纷纷加入《多边税收征管互助公约》。

2009年4月,G20峰会呼吁采取行动使发展中国家能更容易地获得税收合作利益,包括多边互换情报等,打击国际避税。2010年5月,OECD与欧洲委员会按照税收情报交换的国际标准,通过议定书形式对《多边税收征管互助公约》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公约向全球所有国家开放,从2011年6月1日开始生效。在此后不到两年的时间里,超过50个国家签署了公约。2013年8月,中国与经合组织签署了《多边税收征管互助公约》,成为最后一个加入这一公约的G20国家。至此,发展中国家开始真正被纳入全球多边税收征管合作体系。 

经历了二十多年的时光,作为规范全球打击逃税行为的多边国际合作条约,《多边税收征管互助公约》对于加强国际税收合作、打击和遏制非法逃避税行为以及维护各国国内税收利益方面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现在的《多边税收征管互助公约》共6章32条,规定的征管协作形式包括情报交换、税款追缴和文书送达。2015年1月起,成员国的税务情报交换标准将从现在的专项情报交换提高至自动情报交换。所谓专项情报交换,是指一方税务主管当局就国内某一税务案件提出具体问题,并请求另一方税务主管当局提供相关情报,协助查证的行为。而税收情报自动交换,指的是各国税务主管当局之间根据约定,以批量形式自动提供有关纳税人取得专项收入的税收情报的行为,专项收入主要包括利息、股息、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工资薪金,各类津贴、奖金,退休金收入;佣金、劳务报酬收入;财产收益和经营收入等。通过这一转变,各国可以过渡到自动交换纳税人在世界范围内的所有信息,各国政府能够了解纳税人在海外的资产状况(开设的账户、汇款、创建离岸公司等)等各项信息。

[责任编辑:王婧]

分享到:

视觉焦点

  • 菲律宾:防疫降级
  • 坐上火车看老挝
  • 吉隆坡日出
  • 中国疫苗为柬埔寨经济社会活动重启带来信心

关注中国金融信息网

  • 新华财经移动终端微信新浪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