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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各国财长同意银行破产时保全中小储户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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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通网2013年05月15日14:26分类:欧洲

爱尔兰财长诺南(Minister Michae)周二(5月14日)在欧盟财长会议结束后的新闻发布会上指出,各国财长当天已达成共识,即日后即使在欧元区范围内出现了银行破产被清算的状况,主要的损失也应该由银行的股东和大储户的承担,而账户余额低于10万欧元的中小储户将能够无损失地取回所有存款。

此前,在周一(5月13日)的欧元集团会议上,欧元区17国财长已经就银行业的破产清算和损失承担顺序问题进行了探讨,而这一状况在周二欧盟27国财长全数参加的会议上又得到了进一步的研究,并最终达成了上述初步共识。

欧盟内部市场专员巴尼尔(Michel Barnier)指出,多数欧盟国家财长都认头授予余额低于10万美元的储蓄账户特殊保护地位的做法。而银行破产损失也理应先由其股东和债券持有人先行承担,最后再轮到储户。

此后,各国财长还将在6月份的会议上就此作进一步的探讨评估,并敲定最后的方案。

[责任编辑:王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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