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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称荷兰经贸法规修改促进中资企业进驻欧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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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08网2012年12月12日09:51分类:欧洲

新华08网荷兰鹿特丹12月11日电(记者潘治 姜慧)为满足欧盟相关财政纪律,荷兰新任内阁在今年11月开始执政后修改了一批与经贸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关专家11日在此间举办的一场研讨会上对新华社记者说,这些涉及到公司运营、财税制度等法律法规的修改,有利于促进中资企业进驻荷兰以及欧洲。

本次研讨会由荷兰昊博律师事务所和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联合主办,研讨会专门为荷兰中资企业就修订后的荷兰《公司法》、国际贸易的增值税处理误区和挑战、荷兰最新的增值税法规变化等话题进行了研讨,来自荷兰政界、金融界、企业界、法律界以及中资企业驻荷代表等近百人参加。

昊博律师事务所的专家保罗·德弗里斯向新华社记者介绍说,荷兰政府今年对《公司法》的修订是该法自1971年立法以来变动最大的一次。修订后的《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从结构及灵活形式方面给予了足够的发展空间。这对已经在荷兰成立的公司带来很多优势,对即将在荷兰成立公司的中国企业来讲更是极具吸引力的。

荷兰经济部下属的国家外商投资局驻华代表纪维德援引荷方最新统计数据说,目前在荷兰注册的中国企业达347家,定时对这些企业进行有关税务和政策方面的及时更新,不仅给企业带来了方便,同时也便于有关机构的管理。

纪维德坦承,持续蔓延的经济危机对欧洲整体的投资环境确实有影响。但他从另外的角度分析说,经济发展快速时,人们更多注重的是产品品牌效应,而眼下欧债危机导致荷兰出口下降、以及荷兰国内财赤导致的购买力下降让荷兰人民开始关注产品性价比,这为大批目前依然处于国际化初始阶段的中国企业提供了在国际经贸舞台上展示自己实力的机会。他说,"荷兰继续希望以其地理优势、物流优势和税务优势欢迎中国企业来荷投资。"

来自中国驻荷兰大使馆经商处的最新统计显示,继去年中荷双边贸易额达到681亿美元,同比增长超过21%之后,今年1至11月中荷双边贸易额突破600亿美元,同比小幅下降,但预计荷兰依然能够在今年继续成为中国在欧盟内的第二大贸易伙伴国。(完)

[责任编辑:陈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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