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根廷对国民境外信用卡消费预征15%税金
新华08网布宜诺斯艾利斯11月5日电 阿根廷联邦公共收入管理局5日宣布,从5日开始阿根廷公民使用信用卡支付国外消费款项必须预缴15%的税金。
阿联邦公共收入管理局指出,根据3378号决议规定,民众使用信用卡支付外汇,需预缴15%税金,用于年度所得税和个人资产税抵扣,如有余额可用于其它税种的抵扣。
分析认为,阿根廷政府此举旨在减少公民境外消费,从而减少对美元购汇的需求。(完)
【责任编辑: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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