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财经伦敦3月3日电(记者杨海若)2日,英国“脱欧”首席谈判代表戴维·弗洛斯特(David Frost)和负责英国“脱欧”事务的欧盟首席谈判代表米歇尔·巴尼耶在比利时举行英国“脱欧”后的首次正式贸易磋商,标志着英欧贸易谈判正式开始。
按照此前约定,英欧贸易谈判将在比利时和伦敦轮流举行。如果不申请延期,贸易谈判结束的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分析认为,双方目前存在较大争议的四个问题是能否在期限内达成贸易协议的关键。
一是公平竞争环境。英欧双方此前均明确表示希望达成“零关税,零配额”的自由贸易协议,但在制定“公平竞争环境”的规则上仍然有很大争议。欧盟表示,双方达成自由贸易协议的前提是英国作出有法律效力的承诺,不与欧盟企业进行低价竞争。这就意味着英国一方面要遵守欧盟关于国家补贴的规定,不能单独向企业发放补贴;另一方面要求英国今后还要继续参照欧盟在劳动力、环境和税收方面的标准,在欧盟更新或升级标准时也需保持一致。
而英国政府表示,英国不会降低标准但不同意与欧盟法律保持一致。英国政府认为,欧盟与日本和加拿大签订的自贸协议都没有此类要求,不应该对英国提高标准。
二是渔业。在英国“脱欧”过渡期结束以前,欧盟船只可以自由出入英国海域捕鱼。欧盟在已经公布的贸易谈判立场文件中明确表示,希望过渡期结束后仍然可以基本维持现状,否则可能会禁止英国渔业向欧盟市场出售商品。
但英国政府认为,领海是国家主权的一部分,必须捍卫主权完整。英国希望每年单独就欧盟船只的通行权进行谈判,而渔业商品应该成为自由贸易协议的一部分。
三是金融服务。2018年英国金融业为英国经济贡献了1320亿英镑,占英国经济产出的6.9%。未来进入欧洲市场不仅对英国金融业至关重要,对于依赖其深厚资金池的欧盟消费者和企业也至关重要。
非欧盟成员国进入欧盟金融市场的前提是其监管和监督环境与欧盟一致,即符合对等制度。英国政府公布的谈判立场文件显示,英国希望争取一个比欧盟向第三国提供的对等制度更稳定的金融贸易机制。
四是争端解决机制。欧盟寻求达成一项涵盖所有领域的贸易协议。所有贸易争端都将提交给独立的仲裁小组,由仲裁小组发布具有约束力的裁决。但是,如果对欧盟法律的解释存在争议,那么要由欧盟的最高法院欧洲法院进行解释。
而英国政府认为安全、运输和能源等领域不应该涵盖在整体的贸易协议里,应该有另外的单独协议。因此应该针对不同贸易协议提供“适当的安排”。此外,欧洲法院并非是中立的仲裁人,在英国也不该有任何管辖权。
除了以上提到的四个问题外,英欧双方在安全、外交政策、运输和科学研究等领域仍然存在分歧,要在10个月的时间内达成共识难度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