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农业海外拓展的路径及其启示(3)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9年05月16日08:35分类:日本

三、日本农业海外拓展对我国的启示

(一)政府层面:做好政策支持

第一,海外农业拓展本质上是为了保障自身的粮食安全而采取的战略。农业投资具有较高的风险,在很多时候是政府主导的行为,与一般的企业单纯追求利润还不一样。因此,推进农业海外开拓,需要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政策保障。日本政府在推进海外农业投资过程中,事先与很多国家签订了双边协议或是多边经贸协议,为农业海外拓展奠定了政策基础。加之,日本很多非政府组织如协力机构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对我国而言,农业要“走出去”,政府事先也需要与东道国政府建立合作关系,为中国农业企业“走出去”提供多方位的支持。具体而言:政府应该与农业投资的东道国政府加强政策沟通,签订农业合作协议,尽量保持农业海外投资的稳定和持续性。当中国农业企业在东道国投资受阻或是遇到风险纠纷的时候,政府应该及时出现,以政府协商的名义来解决问题,确保中国农业企业的合法利益。此外,公共部门、社会组织与企业也需要加强合作,尽量减少农业“走出去”的风险。

第二,做好农业企业海外拓展的信贷和税收支持。农业海外投资一般周期长、资本需求量大,政府应该为农业企业提供信贷、税收或金融等方面的支持。尽管我国对于农业企业“走出去”有政策支持,但农业企业面临的双重税收问题依然是存在的,不仅严重挫伤了中国农业企业“走出去”的积极性,更会使得中国农业企业在海外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因此,针对中国农业企业海外拓展中的双重税收问题,建议国家对于中国农业企业在海外投资获得的产品返销国内的时候,给予免关税或减免进口增值税,或是通过“先征后退”的形式,确保我国农业企业返销回国内的商品与国外企业具有同等的市场待遇。此外,对于到海外进行投资的农业企业,各级政府还可以给予信贷优惠以及多元化的金融产品支持,帮助企业提升其投资以及抵抗风险的能力。从这个角度看,优惠的税收、信贷政策,不仅可以鼓励中国农业企业到海外拓展,还可以提升我国农业企业控制海外农业资源的规模。

第三,做好农业企业海外拓展的风险防范机制。整体看,农业海外开拓在制度设计上应该以政府主导为主,农业企业作为具体的实施机构。在运作形式上,也必须因地制宜,保持灵活变化。目前,我国正处于农业海外拓展的起步时期,投资主体一般是民营企业,风险承受能力及经济实力较弱。随着国际农业合作的不断发展,除了经济、政治风险之外,还可能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如技术壁垒、贸易壁垒等。因此,中国农业企业到海外拓展,政府应借鉴日本的经验,做好顶层的制度设计,事先帮助企业预知各种投资风险,提升中国农业企业应对海外农业拓展风险的能力。

(二)产业层面:做好规划支持

中国农业企业在海外拓展和投资过程中,由于缺乏与投资区域的沟通,存在部分重复投资、分散投资以及投资规模较小的问题,无法发挥中国农业企业海外投资的规模和协同效应。为此,中国农业企业应该按照国家提出的农业“走出去”战略做好整体的部署和规划,合理制定国内农业企业海外投资的政策指导和具体的投资、拓展方案,明确投资的重点区域以及投资发展目标,对投资风险较大的地区,做好风险预警与指引,同时在这个过程中要做好海外的投资评估,指导企业有针对性地避开风险。这就要求中国国际农业交流协会和中国产业海外发展协会为有意向到海外投资的农业企业做好协调和沟通工作。中国国际农业交流协会作为行业组织,应该承担起行业协会的职责,为中国农业企业海外投资做好战略咨询和规划,加强中国农业海外投资的科学研究,为中国农业海外投资做好信息咨询和服务。中国产业海外发展协会应该就中国农业企业海外投资做好投资指引,强化投资过程中的协同行为,进而更好地提升中国农业海外拓展的规模效应。

(三)企业层面:构建农业援助与农业开拓的双赢体系

日本农业在海外开拓中,农业援助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日本政府从上世纪50年代以来,就始终将对外农业援助看成是日本农业走出去的一种宣传方式。一方面,日本向亚非拉广大发展中国家提供农业援助,提升了这些国家的粮食自给率和保障水平,提升了全球范围内的粮食安全。在确保这些日本潜在农业进口国的粮食安全后,才能够保证日本的粮食安全。同时,在农业开发过程中,日本选择合适的地区,在充分协商谈判的基础上明确双方的利益共同点,对此进行针对性的援助,借此对日本开放农业市场。当农业市场开放后,日本农业企业进入该国投资就正当其时。从这个意义上看,日本的农业援助和农业海外开拓是一个双赢的体系。客观而言,很多发展中国家拥有丰富的土地资源和廉价的人力资源,但这些国家缺乏资金与技术,使其自身的农业发展陷入了困境。因此,与发展中国家进行农业合作,必须先满足这些国家农业发展的要求,满足这些国家粮食安全的需要。在满足其需要的基础上,等其市场开放后,在进入该国进行农业开拓和投资。我国对外援助历史也有60多年,与广大的发展中国家建立了较好的关系,也建立了完整的援助体系。我国可以利用这些合作关系和援助体系,充分推动中国农业企业进入这些国家进行投资和开拓,以解决中国的粮食安全问题。

此外,我国农业企业在农业海外拓展过程中,需考虑东道国的实际情况和需求,在帮助对方发展的同时实现自身的需要,达到双赢互利。日本在农业海外开拓初期,就认识到这个问题的重要性。比如日本政府要求日本农业企业应该避免在同一个国家同一个地区进行密集投资,避免给当地民众造成误解。我国农业企业在投资工厂尽量做到管理、劳务的本地化,实现共同繁荣。可以适时地推出低利率的信贷模式,给当地农户发放贷款,获得了当地农户的信任,进而更好地适应农业海外拓展的本土化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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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