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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民营医院占主体地位

中国证券报2014年08月08日08:48分类:美国

核心提示:民营医院在美国一直是医疗服务体系的主体,民营医院数量占医院总数的比例从1975年的57.49%上升到2005年的66.47%,同期民营医院床位数所占比例则从49.92%上升到71.24%。

美国的卫生服务体系较为松散,包括各类医院、诊所、护理院、老年病医院、临终关怀机构等,其中民营医院在其医疗服务体系中居于主体地位。梳理美国30年来民营医院的发展趋势与相关税收政策,对于转型中的国内房企或能有所参考。

医疗体系主体

按照美国医院协会的规定,医院是指至少拥有6张病床,并有相应医护人员,能提供住院服务的诊疗机构。美国医院可分为政府医院、民营非营利性医院和民营营利性医院。政府医院均为非营利性医院。

上海市卫生局医政管理处处长颜世洁介绍,民营医院在美国一直是医疗服务体系的主体,民营医院数量占医院总数的比例从1975年的57.49%上升到2005年的66.47%,同期民营医院床位数所占比例则从49.92%上升到71.24%。从服务提供上看,1975年,民营医院提供了全美72.93%的住院服务和54.60%的门诊服务。在2005年,这两个比例分别上升至82.42%和72.39%。

民营医院在美国卫生服务体系中,无论是其数量、病床、提供的住院和门诊服务次数,都变得越来越重要。相应地,政府医院的床位、住院服务及门诊服务所占比例,分别降至2005年的18.4%、15.4%、26.2%。

在1975—2005年的30年间,美国民营医院数目和其床位数在总体中的构成比分别增长了8.98%和31.32%,住院人次数和门诊人次数相应比例则增长了9.49%和17.79%。同期,营利性医院和非营利性医院在机构数目、床位数、住院服务人次数和门诊服务人次数的构成比上,均呈现出较为一致的倾向:营利性医院构成比逐渐上升,非营利性医院的构成比有所下降。与1975年相比,2005年民营医院中营利性医院在数目、床位数、住院和门诊服务的构成比分别上升了3.85%、6.90%、5.11%和3.90%。

[责任编辑:王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