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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支持欧洲银行业监管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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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08网2012年12月14日07:54分类:欧洲

新华08网海牙12月13日电(记者潘治 姜慧)欧洲银行联合会主席兼荷兰银行联合会负责人维姆·麦斯13日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欧盟财长会议当天就银行业监管达成协议“是一个积极信号,荷兰银行界对此表示支持”。

当天,欧盟财长会议就欧盟银行业监管达成协议,欧洲央行因此将拥有新的权力,在银行业监管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该协议是一个积极信号,这是欧洲银行建立统一规则和朝着健康方向发展迈出的第一步,”麦斯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说,“荷兰共有包括国际银行、合作银行、荷兰银行和SNS银行在内的4家大型银行,它们在金融流通领域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欧盟单一银行监管协议的通过对这些银行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麦斯还说:“经验证明,无论是大银行还是小银行,都可能导致金融系统发生危机。”他以此前冰岛IceSave银行的破产为例说,因荷兰中央银行无法掌握冰岛IceSave银行运营状况,而不能对其进入荷兰市场后进行更好的风险评估,导致荷兰储户蒙受巨额损失。

根据协议,欧洲央行将成为监管机制的核心,负责监管机制的整体运行。纳入欧洲央行监管的条件是受监管资产超过300亿欧元(约合392亿美元),或者对本国经济具有相当影响的银行。新的监管机制的设立和准备工作将从明年开始,于2014年3月1日正式运行。(完)

[责任编辑:陈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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