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导航
首页 > 国际财经 > 美洲 > 加政府阻止马来西亚国家石油公司收购加公司

加政府阻止马来西亚国家石油公司收购加公司

新华08网2012年10月22日07:42分类:美洲

新华08网多伦多10月21日电(记者马丹)加拿大联邦政府19日晚宣布,马来西亚国家石油公司拟以50亿至60亿美元收购加拿大进步能源公司不符合加拿大“净利益”,因此决定予以阻止。

加拿大工业部长克里斯琴·帕拉迪斯在一份声明中说,他已书面通知马来西亚石油公司,表明他对这一投资案可能对加拿大带来的“净利益”“感到不满意”。

帕拉迪斯说,马来西亚国家石油公司现在有30天时间做出补充陈述和提交进一步承诺,“随后,我将要么确认这一初步决定,要么批准该收购案”。

帕拉迪斯还表示,加拿大一向欢迎外国投资,将继续致力于保持开放的投资环境。

马来西亚国家石油公司拟收购加拿大进步能源公司是本届加拿大政府自2006年上台以来,以未能通过《加拿大投资法》为外国投资者设立的“净利益”测试为由,决定予以阻止的第三起外国公司收购案,也是第一起能源领域收购案。

目前,加拿大政府正在根据《加拿大投资法》对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拟以151亿美元收购加拿大油气公司尼克森公司进行审批。10月11日,帕拉迪斯宣布审批工作将延长30天,并有可能再次延长。

加拿大进步能源公司位于不列颠哥伦比亚省,主要业务是液化天然气。马来西亚国营石油公司已经与该公司共同开展通过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港口出口液化天然气的项目。如果成功收购进步能源公司,马来西亚国营石油公司将控制前者在不列颠哥伦比亚省东北部的页岩气资产。

根据《加拿大投资法》,资产价值超过3.3亿加元(约合3.36亿美元)的收购案须经联邦政府审批,以确保交易能让加拿大“净受益”。(完)

【责任编辑:王钦炜】

关注中国金融信息网

  • 新华财经移动终端微信新浪微博

视觉焦点

  • 菲律宾:防疫降级
  • 坐上火车看老挝
  • 吉隆坡日出
  • 中国疫苗为柬埔寨经济社会活动重启带来信心

周刊订阅,更多精彩(每周五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