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岛核事故处理回顾
新华08网电 3月11日是日本福岛第一核电站辐射事故发生一周年。时隔一年,事故处理仍未结束。以下是日本应对这起事故的主要事件:
2011年
3月11日,日本东北部海域9.0级地震引发海啸,福岛第一核电站4座反应堆断电。日本政府宣布进入核紧急状态,疏散核电站方圆3公里内居民。
3月12日,核电站1号反应堆氢气爆炸。政府疏散方圆20公里内大约8万名居民。
4月2日,运营商东京电力公司确认,2号反应堆泄漏高放射性污水。
4月12日,政府依照国际原子能机构标准,把事故等级定为最高的7级。
4月17日,政府和东电发布事故处理进度表,打算分两个阶段实现“冷停堆”、即反应堆进入稳定的低温停止状态。
4月22日,政府把福岛第一核电站方圆20公里划为“强制疏散区”,方圆20公里至30公里之间的范围划为“紧急疏散准备区”。
7月19日,政府和东电宣布,已大致完成事故处理第一阶段。
8月15日,政府决定把分管核电站安全标准的经济产业省原子能安全保安院、分管就核电站安全标准向政府建言献策的内阁府原子能安全委员会以及文部科学省分管核辐射监测的部门合并为原子能安全厅,2012年4月正式设立。
9月30日,政府宣布取消“紧急疏散准备区”。
11月4日,政府决定提供8910亿日元(约合108亿美元),帮助东电向受事故波及的民众支付赔偿金。
12月2日,东电发布事故中期调查报告。
12月16日,首相野田佳彦宣布,事故处理第二阶段完成,实现“冷停堆”。
2012年
1月26日,政府宣布,定于2014年完成部分疏散地区辐射污染清理作业。
2月13日,政府决定向东电追加6894亿日元(84亿美元),用于支付赔偿金。(完)
[责任编辑:姜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