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导航
首页 > 国际财经 > 美国 > 美国政府提出网络用户隐私权利法案

美国政府提出网络用户隐私权利法案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2年02月24日10:48分类:美国

新华社照片,华盛顿,2012年2月23日
    美国政府提出网络用户隐私权利法案
    2012年2月23日,在美国首都华盛顿,商务部长约翰·布赖森在白宫举行的一场关于网络用户隐私权利法案的会议上发表讲话。
    美国政府23日提出网络用户隐私权利法案(Privacy Bill of Rights),为更好地保护互联网用户隐私设立了指导方针,并要求相关利益方商讨制定这一法案的具体执行措施。
    新华社记者 方喆 摄 

新华社照片,华盛顿,2012年2月23日    美国政府提出网络用户隐私权利法案    2012年2月23日,在美国首都华盛顿,商务部长约翰·布赖森在白宫举行的一场关于网络用户隐私权利法案的会议上发表讲话。    美国政府23日提出网络用户隐私权利法案(Privacy Bill of Rights),为更好地保护互联网用户隐私设立了指导方针,并要求相关利益方商讨制定这一法案的具体执行措施。 新华社记者 方喆 摄 

新华08网华盛顿2月23日电(记者樊宇 蒋旭峰)美国政府23日提出网络用户隐私权利法案,为更好地保护互联网用户隐私设立了指导方针,并要求相关利益方商讨制定这一法案的具体执行措施。

根据白宫发布的报告,用户隐私权利法案为如何保护用户隐私设定了7项原则,其中包括网络用户有权控制哪些个人数据可以被收集和使用,有权得到易于理解的有关隐私和安全方面的信息,个人信息被收集、使用、披露的方式必须与用户提供这些信息的背景相一致,企业必须负责任地使用用户信息等。

美国总统奥巴马在当天发表的声明中说,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网络用户的信任对数字化经济的持续发展至关重要。以这些原则为指导,互联网公司、用户利益维护者和政策制定者将一起努力保护用户隐私,并确保互联网继续成为创新和经济增长的平台。

报告说,美国商务部将召集网络公司、网络用户团体和其他利益相关机构,依据法案商定网络用户隐私权利法案的具体执行措施。企业可以自愿决定是否接受这些规则。一旦企业承诺遵守,其行为将受到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的监督。

与此同时,包括谷歌、雅虎、微软和美国在线在内的众多互联网企业已表示将在浏览器上使用“不跟踪”技术,以方便网络用户决定是否接受上述公司的追踪行为。

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主席乔恩·莱博维茨说,很高兴这么多公司加入到保护用户隐私的行列,这样用户能有更大的选择权来决定他们的信息是否被跟踪。

美国白宫国家经济委员会主任吉恩·斯珀林认为,互联网公司的承诺,为自发的行业行动如何增强整个互联网的信任树立了榜样。

美国商务部长约翰·布赖森认为,美国需要增强对网络用户隐私的保护,需要设立基本的原则为企业政策提供指引。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商业模式的转变,如何更好地保护互联网用户隐私成为美国政府关心的问题。2010年,美国商务部就此启动了全面评估,就一系列政策建议征求了公众意见。(完)

 

[责任编辑:刁倩]

分享到:

视觉焦点

  • 菲律宾:防疫降级
  • 坐上火车看老挝
  • 吉隆坡日出
  • 中国疫苗为柬埔寨经济社会活动重启带来信心

关注中国金融信息网

  • 新华财经移动终端微信新浪微博